深圳各区酒类批发经营许可证办理咨询中心,来电咨询我们将为您解决您所烦之事,告诉您什么情况下不需要办理酒类批发经营许可证,酒类批发经营许可证是一个什么样的监管模式。
条件:
1、经营主体应是独立的法人或合伙企业
2、注册资金、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符合有关规定(注册资金50万以上,仓储面积80平米以上,经营产所面积50平
米以上)
3、企业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
4、有两名以上掌握酒类知识的专业人员和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
5、有相关酒类经营权,具有长期的、稳定的酒类批发业务的供货渠道
材料:
1、《营业执照》
2、《食品流通许可证》
3、仓储场所的租赁合同及消防部门的许可意见;
产所要求:
a、无污染,辐射,远离热源;场地平整,通风,温度适宜
b、有消防批文——这个是由出租方出的。
4、有效期一年以上的相关酒类经销授权书或合同、协议;
5、国产酒——提供至申请之日前半年内国家法定检验机构签发的酒类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进口酒——提供卫生检疫合格报告
6、酒类生产企业营业执照、酒类生产许可证(或供货方的营业执照、酒类批发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7、员工健康证。——去指定的防疫站做一个简单的体检就可以。
《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范围:
从事食品流通经营,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并凭《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未经工商登记,不得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食品经营者在本办法施行前已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原许可证继续有效。原许可证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规定提出申请,经许可机关审核后,缴销《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下列情形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一)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的;
(二)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销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的;
(三)销售保健食品的;
(四)销售食用农产品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无需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酒类经营许可证》《酒类批发许可证》
办理条件:
1.注册资金、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符合有关规定;
2.有相关酒类经营权;
3.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
4.有熟悉酒类知识的专业人员。依据:《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八条。
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
2.《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仓储场所的租赁合同及消防部门的许可意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4.有效期一年以上的相关酒类经销授权书或合同、协议(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5.至申请之日前半年内国家法定检验机构签发的酒类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国产酒)或卫生检疫合格报告(进口酒)(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6.酒类生产企业营业执照、酒类生产许可证或供货方的营业执照、酒类批发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依据:根据《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由本办法设定。三、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七)市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食品经营者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三)与变更食品流通许可事项相关的材料。
五、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食品流通注销许可申请书》;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三)与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相关的证明文件。
六、申请延续《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七、申请补发《食品流通可证》
食品经营者遗失《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应当在报刊上公开声明作废,并持相关证明向原许可机关申请补办。经批准后,由原许可机关在二十日内补发《食品流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