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非使馆LOA认证
对外贸易单据认证的认证机构;对外贸易单据认证,是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按照《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职能,依据国际惯例以及国外有关当局和客户的要求, 应国内出口企业的申请,对信用证要求的用于出口商品通关结汇的有关单据或有关保险公司、船公司等机构出具的单据进行认证。
对拟送国外使用的文书办理领事认证是否有时效规定?
部分种类的公证书所涉及的事实具有可变性,如婚姻状况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健在公证、存款证明等,此类公证书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如公证书本身已过时效,领事认证自然也就没有意义了。另外,一些国`家驻华使领馆在受理领事认证时对部分种类文书的时效性还有特殊规定,当事人应根据需要及时对文书办理领事认证,办理后要尽快使用。
使馆认证个别国`家的特殊要求:
*巴基斯坦使馆涉及金额的商业文件不予认证;
*哥伦比亚使馆要求授权书必须和营业执照一起认证;
*科威特使馆要求发/票必须与产地证及白色产地证一起认证,蓝色产地证必须与白色产地证一起认证
*利比亚使馆单认产地证需附正本发/票,按发/票金额收费;
*印度尼西亚使馆在办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类的文件时,需提供生产许可证、销售证书、GMP证书、营业执照、授权书、产品承认说明;
认证的对外贸易单据种类;企业提交认证的外贸单据应属于单据认证业务范围,单证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清晰、准确, 应连同原产地证明书一起申办, 同时并提供有关依据,如信用证、报关单、合同等相关依据。
通常需要贸促会认证的对外贸易单据如下:
1.商业INV(企业须提供报关单原件。如暂时无法取得报关单原件,须提供报关单预录联, 并向贸促会出具保函)
2.装箱单
3.提单
4.船公司证明
5.运费发/票
6.保险公司出具的商业保险单据
7.清真屠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