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运货物所需资料
1、报关报检委托书正本
2、海运提单FP箱单
3、退运协议中英文正本
4、情况说明一式两份海关商检各一份正本详细说明退运原因有图片更好/5、商检还需要出具新旧情况说明,办理网上退运登记表
6、出口报关单正本
7、原出口合同
一般贸易进口
如果货物出口时按照正常的报关报检程序出口,则一般进口进可以按照一般贸易进口的方式进来。具体又分为三种情况:
情况一、已办理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
出口企业出口的货物发生相关退关退货后,出口企业必须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机关办理申报手续,补缴已退(免)的税款,如果退运的货物已经申报办理退税的,并分别依以下情况予以处理:
(一)如出口企业将退关退运货物加工整理,更换相同规格型号的货物重新出口,或将退运货物退给供货企业不再出口的,出口企业应持有关凭证其主管退税的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及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以简称“证明单”),出口企业或供货企业凭证明单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二)出口企业将退关退运的货物转为内销的,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退税机关办理“
出口转内销证明单”,作为其内销时进项抵扣凭证。
情况二、已申报、未办理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
出口企业将购进货物的专用(抵扣联)报关给主管出口退税机关后,货物发生退货而转作内销或部分内销的,企业须向主管出口退税的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其应退税款在退税总额中予以扣除或比照已税补交税款(已申报资料正常办理退税)。同时,外贸出口企业还应填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经主管出口退税机关签章后,作为内销时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企业申报的专用(税款抵扣联)留存税机关。
情况三、未申报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
对出口企业尚未申报退税却已发生退关退货并转作内销的,由于有关原始单据在企业,由出口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原始单据,经主管机关审核后,在书面申请报告及原始单据上签注“未办理退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