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Garbage classification),一般是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投放和搬运,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垃圾分类的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减少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设备的使用,降低处理成本,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具有社会、经济、生态等几方面的效益。
2019年9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通知,公布《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并就进一步推进有关工作提出要求。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
目前国内城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出台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等文件,为有序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提供了有力支撑。并加强了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以新闻媒体线上宣传、街道社区入户宣传、志愿服务强化宣传等多种宣传方式,动员市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
此外,部分城市引入第三方进行垃圾分类考评和督导工作,根据项目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建立科学、公平的分级评估指标体系,由第三方机构专业评估队伍,按照统一的分级评估标准,客观、公正、高效地开展垃圾分类考核评估工作,发现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并参与指导解决,为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提供依据。
通过第三方评估工作,对市区县每季度生活垃圾分类资料审核、现场考核、报告分析编制等评估。可以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提供典型案例和科学依据。
除了开展垃圾分类第三方评估外,可以通过第三方机构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督导。通过第三方安排每个集中投放点安排一名督导员在每天晚上19:00-21:00生活垃圾投放高峰时间段进行现场督导,指导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督导居民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除了在投放点现场指导、引导和督导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外,可以观察居民参与垃圾分类情况,认真填写督导记录,做好基础数据台帐。
在现场督导工作中,督导员是用“心”指导,主动向居民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认真讲解分类投放要求,耐心指导分类投放行为;对没有正确投放的生活垃圾进行二次分拣,以身作则示范如何正确分类,从而带动居民认同和参与分类。
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关系广大居民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城市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