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能不能体罚学生?
这个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如皋教师资格证培训——(法律规定
1.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 《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4.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如果在教师证面试的过程中被问到这个问题,你知道怎么回答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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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如城教师资格证培训—
培训内容
幼教:《综合素质》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教:《综合素质》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中教:《综合素质》 《教育知识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