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满意度咨询(SSC)受客户委托开展产品包装侵权第三方调查项目。
深圳满意度咨询(SSC)通过将客户产品包装与侵权产品包装放在一起对比,采用街头拦截访问方式,共调查1564人次,收集有效样本1320个。
在外观设计侵权中,还有一个很多人都会忽略,但是又非常容易踩雷的情况是:产品包装袋侵权。众所周知,无论是食品包装袋,还是其他产品的包装袋,均可申请专利保护。如果涉及对产品结构和功能有改进,则可申请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如果仅包括包装袋的形状图案或色彩,则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法 第十一条第二款: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ZUIHOU,企业向第三方采购外包装或是委托他人生产外包装是商品生产经营中常见的现象,但是如何在采购外包装时,保护好自己,避免陷于知识产权诉讼,却是大有讲究。首先,在采购包装用于自己生产的产品时,应查明包装是否存在涉嫌侵犯他人商标权、著作权等情形,对于明显具有识别商品来源功能的标识以及较有ZHIMING度的图案等,应要求供应商出具相应的权利凭证;其次,在委托第三方设计、生产外包装时,应签订书面协议,就包装所涉的知识产权归属以及产生侵权时的责任承担进行明确约定;ZUIHOU,商品生产企业还应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切不可存有侥幸心理,妄图通过打擦边球、搭便车、傍MINGPAI等行为来提高销量,获得短期利益,一不小心给自己引来官司不说,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也毫无益处。面对知识产权权属不清的包装,企业应坚定立场,严肃拒绝。良好的营商环境,“优”无止境,需要我们大家齐心协力,共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