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政策】
1.本市财政奖补政策。对新认定的瞪羚、独角兽企业,按企业上年度实际贷总额的50%给予贴息扶持,瞪羚企业贴息补助最高30万元,独角兽企业贴息补助最高100万元。
2.省扶持政策。财政部门积极统筹相关资金,主要用于瞪羚、独角兽企业创新能力培育、人才引进、市场开拓、效能提升、模式转换等的引导支持。初次被认定为省级瞪羚、独角兽企业,按相关政策实施扶持激励。
【文件依据】《德州市支持新型工业化强市20条意见》(德发〔2020〕8号)、《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8号)
(四)制造业单项冠军
【扶持政策】对认定的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市财政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认定的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市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国家、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文件依据】《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的实施方案》(德发 〔2018〕13号)、《德州市支持新型工业化强市20条意见》(德发〔2020〕8号)。
具体申报可咨询当地工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