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障碍灯设置的场所及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产品航空法》及国家有关文件对设置障碍灯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新的文件要求,航空障碍灯作为特种设备,其必须有机场指定的检测中心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方才有效。
机场净空区
1、机场净空保护的限高或超高建筑物及构筑物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和标志。
2、航路上及飞行区周围影响飞行安全的人工及自然障碍物体应当设置航空障碍灯及标志。
3、有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地面高耸、高大建筑物和设施,应当设置航空障碍灯及标志并保持正常状态。
★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在城市中建有直升机停机坪,城市上空视为净空,城市中的高大建筑物及构筑物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和标志。
相关标准
《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1002000)》
国际民航组织颁发的《国际标准和建设措施机场》
附件十四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航空障碍灯(MH/T6012-2015)》
对航空障碍灯有如下规定:
障碍物设置的航空障碍灯必须为闪光,以便在空中俯视与地面恒定光源有明显区分和能达到规定远的可视距离。
折叠中光强航空障碍灯
中光强障碍灯是指当障碍物超出周围地面45米以上至150米以下的高度层所使用,共分为A型中光强航空障碍灯和B型中光强航空障碍灯。
中光强A型障碍灯为白色闪光灯,有效光强±25%20000cd-±25%2000cd,用于105米以上至150米以下的障碍物和设施及背景光较强的障碍物或与高光强B型灯变光配合使用。
中光强B型障碍灯为红色闪光灯,有效光强2000cd±25%,用于45米以上至105米以下的障碍物和设施或与中光强A型航空障碍灯、高光强A型障碍灯配合使用。
应用领域:
用于铁塔(电力,通信,微波等),烟囱(火电厂,焦化厂,化工厂等),高层建筑,大型桥梁大型港口机械,大型工程机械,风力发电机等需要对航空器起警示作用的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