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提出, 受流行于二十世纪世界范围内对经济安全进行评估预警思潮的启发。如美国的“美国商情指数”(哈佛指数)、法国的“景气政策信号制度”、日本的“日本景气警告指数”等,主要原理是,甄选部分敏感指标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指标系统,针对经济活动具有代表性、先兆性的若干变量进行测评和辨识, 以对经济的活跃程度和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2004 年汉源事件后,四川省遂宁市开始探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并在 2006 年率先实施,效果显著。 江苏、浙江、山东、 辽宁等省相继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引入维稳工作中。 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形成了不同的模式,如四川“遂宁模式”、山 东“烟台模式”、浙江“平阳模式”、辽宁“沈阳模式”和江苏“淮安模式”等,为在全国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有益的启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 (七个一级指标):
1、合法性。其主要内容(二级指标)为: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 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分的政策、法律依据;重大事项所涉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
2、合理性。其主要内容(二级指标为: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 是否坚持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超越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 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有机地统一起来;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 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反应如何。
3、可行性。其主要内容(二级指标)为:是否坚持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是否充分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重大事项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重大事项出台后是否会造成其他地方、其他行业、其他群众相互攀比。
4、环境因素。其主要内容(二级指标)为: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生态环境有何重大影响;当地群众对该项目建设有无强烈的反映和要求; 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的项目,是否有科学的治理、环保配套措施;是否具有相关权威部门的环保鉴定或审批手续等。
5、社会治安。其主要内容(二级指标)为: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 是否会给周边的社会治安带来重大的冲击; 重大事项实施前,治安突出问题和混乱地区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问题, 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6、相关群众价值观。其主要内容(二级指标)为:是否与当地的民风民俗、生活习惯形成强烈的冲突;是否给当地的区域文化和社会价值观带来负面的冲击;市民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满意率。
7、其它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评估的关键一步就是要有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关键在于两个“变量”:一是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六个方面作为客观指标,二是民心、民意对重大事项的价值观及其判断作为主观指标。 这样就形成了合法性、 合理性、可行性、环境因素、社会治安、相关群众价值观、其它影响社会稳定因素共 7 个一级指标, 每个一级指标下的若干个具体评估内容为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下面又分列出很多三级指标。 指标体系中各指标均使用五级计分法, 即根据指标值的大小分设 5 个 值:20、40、60、80 和 100。 指标值的大小与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程度呈正比关系。相应地,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程度可划分为三级。 总分为 71-100分的为 A 级,表示重大项目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社会事件, 该项目必须马上暂停;31-70 分的为 B 级,表示重大项目实施的社会风险程度高于社会稳定的承受范围, 需要限期整改;0-30 分的为 C 级, 表示重大项目社会风险在社会承受力范围之内, 对项目承办单位告知风险,并要求适当加强风险控制措施,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