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相关政策事项归纳如下:
1.企业在南京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2.三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形式上云;四星级和五星级上云企业可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等形式上云。评定标准详见《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0年版)》 。
3.已经被评定为三星级上云企业的,可再次申报四星级或五星级上云企业;已经被评定为四星级上云企业的,可再次申报五星级上云企业。
4.各项上云投入的合同、付款凭证、发piao的落款时间须为2019年1月1日后。上云投入主要包括服务器、防火墙、智能传感、网关、联网改造等云基础设施的采购投入,云产品、云服务、云解决方案的采购投入,以及云运营投入。
5. 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对于纳入省工信厅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 的我市企业,其“上云投入”方面不做要求,只须符合其他相关要求即可申报,并予以积极支持。
更多政策可联系小编为您免费解说,182 6974 6898(微信同步)\扣扣288 5152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