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区首次设立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审批?
办理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外商企业
申请条件:三名导游,一名财务,经理人员
经营范围:增加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
注册资金:国内旅行社的注册资本三十万元
营业设施:两部座机,传真机,打印机电脑
政策法规《旅游法》第二十八条 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1、设立的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申请机构章程
4、营业场所证明
5、营业设施清单
6、法人代表简历
7、公司股东信息
8、导游劳务合同
9、财务计调履历
9、电子的导游证
西城区旅行社业务许可证审批范畴为:网上系统提交,所有申请材料字迹,图案清晰可见,办公地点拍照,具体是营业设施,制度上墙,公司招牌等相关内容,审核期间,会有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的办理专员致电核实导游在职基本情况,请您务必要与导游人员充分交代公司的基本信息,并熟练掌握,如果核实不一致,有出入的地方,将会做退件处理,重新申报,到时候麻烦的事儿,可不是一星半点。
没有导游,没有场地,我也没有办公营业设施,属于三无人员,这种情况下。你们可不可以解决,放心吧,交给我们,您瞧好了,全部没问题,您担心的都不是事儿,都好说,如您有需要,欢迎随时致电我们,北京正德祥企业策划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