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最为符合文件规定的做法就是直接将“知识产权”,理解为符合要求的“科技成果”。
连云港市科技成果申请的那些条件要求?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其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以上皆可界定为“科技成果”。
2 、此外,工作指引中明确指出,企业参与编制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也是“知识产权”部分的加分项。因此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也可以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纳入“科技成果”的理解范畴中。
3、科技成果的来源:
(1)内部研发型的科技成果,又可以分为“全自主开发”和“合作、委托开发”;
但无论哪一种,都应该提供相应研发项目及活动的立项报告、验收报告,或者合作、委托开发合同及资金往来证明等作为科技成果来源证明材料。
(2)外部引入型的科技成果,则可提供经备案登记的专利转让合同、技术使用许可协议、技术转让合同以及资金给付证明;
(3)或者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报告、无形资产投资入股证明等成果来源证明材料。
以上连云港市科技成果条件要求,更多关于科技成果转化问题咨询:18755150022(微信同步)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