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合肥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条件,主要依据条件符合《合肥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热线:18755150022(微信同步)0551-65300518
2020年合肥市各县(市)区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任务分解表(名额有限)
辖区 |
智能工厂(家) |
数字化车间(个) |
高新区 |
5 |
50 |
经开区 |
5 |
50 |
新站区 |
3 |
30 |
安巢经开区 |
1 |
15 |
肥东县 |
3 |
30 |
肥西县 |
3 |
30 |
长丰县 |
1 |
25 |
庐江县 |
1 |
15 |
巢湖市 |
1 |
15 |
瑶海区 |
|
5 |
庐阳区 |
1 |
15 |
蜀山区 |
|
5 |
包河区 |
1 |
15 |
全市 |
25 |
300 |
合肥市智能工厂主要申报条件:
(1)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2年以上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智能工厂固定资产总投资达5000万以上,(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且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
(2)企业已制定信息化工作制度,并已推行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建立了信息化组织实施机构,编制了信息化发展规划;
(3)企业两化融合发展处于综合集成阶段向协同创新阶段过渡,在智能生产、智能经营、智能设计、智能决策、智能产品以及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信息安全等方面有较突出的示范作用;
(4)设计数字化:信息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要求在80%以上;
(5)设备智能化:数控装备必须占生产装备总数的65%以上,数字化车间不少于2个;人机智能交互,应用工业机器人不少于5套;实现智能制造的生产模式;
(6)生产管理:通过制造执行系统(如MES)优化企业生产制造管理模式,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并实现了生产系统的实时监控;
(7)质量管理:能够基于物联网技术实时在线检测和控制能耗设施,实现现场的数据采集、过程监控、设备运维与产品质量跟踪追溯、优化控制和集约化生产;
(7)“互联网+”协同制造:企业积极利用互联网发展个性化定制或服务型制造;或开展众包设计研发和网络化制造等新模式;
(8)管理智能化:以信息技术为主导,实现工厂生产操作、生产管理、管理决策三个层面全部业务流程的闭环管理,构建一个全新的智能制造体系,推动智能制造生产模式的集成应用,继而实现整个工厂全部业务流程上下一体化业务运作的决策、执行智能化。
合肥市数字化车间主要申报条件:
(1)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2年以上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数字化车间固定资产总投资达500万以上,数字化生产线投资达100万元以上(建设周期不超过1年半),且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
(2)企业已制定信息化工作制度,积极推行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建立信息化组织实施机构,编制信息化发展规划;
(3)企业两化融合发展处于单项应用阶段向综合集成阶段过渡;
(4)设备数字化:具备数字化生产线的基本要求,数控装备必须占生产装备总数的60%以上,全自动化生产线不少于2条(流程制造业不少于1条);
(5)管理信息化:以MES为核心,关键数控设备及大型加工中心全部联网,实现对车间现场网络化监控和可视化管理; 建立起适应数字数量传递的零件数字化工艺设计、数字化加工、生产现场管理和质量检测的综合自动化应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