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奖励申报开始啦!本次申报范围内容本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含中央、省属驻肥企业。申报时间截止为2019年5月6日。本次申报主要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奖励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申请推荐工作,合肥市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奖励申请条件和时间内容如下:
合肥市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奖励条件
对企业2019年1月1日以后引进科技人才,年薪达50万元以上(税前),并在我省缴纳个人所得税、工作半年以上(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经推荐和公示无异议的,市、县(含市、区)每年可按其年薪10%的比例奖励用人单位(150万元以上部分不予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科技研发。其中,奖励资金由省财政承担30%。
引进科技人才主要包括从事科学研究、工程设计、技术开发、科技创业、科技服务、科技管理、科技普及等科技活动的人员。引进科技人才一般应从省外或境外引进,并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科研、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当资格、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2.主持过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主要完成人。
4.其他急需紧缺科技人才。(须由市科技局认定并出具具书面证明材料)。
合肥市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奖励期限
符合2019年度奖励条件的,根据实际到岗时间计算奖励金额,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奖励金额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合肥市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申请审核程序
(一)企业申请。申请奖励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填报2019年度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将装订成册的申请材料报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经贸)局。
(二)审查审核。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经贸)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受理申请材料,并会同市财政、人社部门审查,提出推荐名单并在市科技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人社部门,对各市(县)先行补助予以认定,提出省奖励补助清单。
合肥市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企业申请材料要求
1.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登记注册文件(复印件);
3.引进科技人才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资格、资质证书(证明)、主持过的重大项目任务书、科技奖励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等(根据奖励条件提供,复印件);
4.企业与科技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须包含工作时限、薪酬情况)、年薪支付证明(须包含个人所得税逐月缴纳证明、逐月银行工资流水)等;
以上复印件均需由单位审验盖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申请表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附件材料要紧紧围绕申报要求,应清晰简明,排版紧凑美观,与申请表一同装订,人才较多单位按顺序排列,总页码尽量不超过36页(18张纸),采用A4双面印刷,封面用白色铜板纸,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Word版、PDF版各1份。
合肥市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报送时间、地点
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经贸)局请于2020年5月6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送市科技局外国专家与科技人才管理服务处,电子Word版、带章PDF版各1份发送至邮箱。
以上为合肥市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奖励申请条件和时间内容,咨询热线:18755150022(微信同步)专业导师解疑答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