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合肥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时间确定,申报时间截止5月15日。每年认定一次。2020年申报条件在本地注册并纳税满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的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分别在 5000 万元和 2000 万元以上。
本次2020年合肥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是指为落实完成 2020
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部署的重点任务,深入
推进我市“万于百”创新工程,提升企业智能化发展水平,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现根据《合肥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
管理办法(修订)》要求,决定开展2020年合肥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工作。
合肥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由申报单位登陆合}四工业云平台, 进行填报;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初审后,网上推荐上报。申报单位用户信息,由本单位自行网上注册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主管部门用户信息,由市经信局装备工业处统一核发。
合肥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相关要求
l 、此项工作巳纳入 2020 年合肥市工业发展目标考核,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筹划,依据《合肥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
车间认定管理办法(修订)》要求,对照建设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同一企业只能申报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其中一项。
2、我局将组织第三方机构按照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认定条件,免费帮助申报企业诊断和技术咨询, 形成顶层设计方案。
1)申报合肥市智能工厂的基本条件:
(一)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2年以上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智能工厂固定资产总投资达5000万以上(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且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
(二)企业已制定信息化工作制度,积极推行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建立信息化组织实施机构,编制信息化发展规划;
(三)企业智能化发展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企业两化融合发展处于综合集成阶段向协同创新阶段过渡,且获得省级及以上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在设备自动化、产品研发设计、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和智能服务等方面具有突出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设计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要求在80%以上;
(五)设备智能化:数控装备必须占生产装备总数的65%以上,数字化车间不少于2个;人机智能交互,应用工业机器人不少于5套;实现智能制造的生产模式;
(六)生产管理:通过制造执行系统(MES)优化企业生产制造管理模式,制造过程实现智能化的软硬件技术、控制系统及信息化系统的集成应用,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和生产系统的实时监控,包括生产制造过程控制系统、车间生产制造执行系统或调度系统、经营管理系统的集成应用;物料需求计划编制、物流配送管理实现智能化、自动化。
(七)质量管理:基于物联网技术实时在线检测和控制能耗设施,实现现场的数据采集、过程监控、设备运维与产品质量跟踪追溯、优化控制和集约化生产。
(八)“互联网+”协同制造:企业利用互联网采集并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发展个性化定制;鼓励众包设计研发和网络化制造等新模式;将服务作为制造业产品的外延和价值的核心,由关注产品生产转向涉及整个生命周期的制造服务化,包括定时定位、远程监控、在线诊断、预警和售后服务智能化等。
(九)管理智能化:以信息技术为主导,实现工厂生产操作、生产管理、管理决策三个层面全部业务流程的闭环管理,构建一个全新的智能制造体系,推动智能制造生产模式的集成应用,继而实现整个工厂全部业务流程上下一体化业务运作的决策、执行智能化。
2)申报合肥市数字化车间的基本条件:
(一)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2年以上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数字化车间固定资产总投资达500万以上(建设周期不超过1年半),且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
(二)企业已制定信息化工作制度,积极推行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建立信息化组织实施机构,编制信息化发展规划;
(三)企业智能化发展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企业两化融合发展处于单项应用阶段向综合集成阶段过渡,且获得市级及以上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
(四)设备数字化:具备数字化生产线的基本要求,数控装备必须占生产装备总数的60%以上,全自动化生产线不少于2条(流程制造业不少于1条);
(五)管理信息化:以MES为核心,关键数控设备及大型加工中心全部联网,实现了对车间现场网络化监控和可视化管理; 建立起适应数字数量传递的零件数字化工艺设计、数字化加工、生产现场管理和质量检测的综合自动化应用环境。
由于2020年合肥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最新公示,建议企业及时做好申报准备,及时提交,问题热线:18755150022(微信同步)0551-65300518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