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专利质押贷款融资申报条件和材料内容:
一、申报条件:
以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科技型初创期企业;专利权质押合同已依法办理过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内专利权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企业与银行签订贷款的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在2018年质押,2019年12月31日前按期还本付息的,不存在违约行为。
二、申报材料:
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项目申请表(见系统模板);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贷款合同书(企业贷款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含质押清单、担保合同等);专利权资产评估报告及中介服务费支出凭证;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利息的证明材料(银行拨款凭证、贷款本金还款凭证和利息支付凭证(结清)等)。企业专利权质押给银行的,由银行出具承诺书,承诺企业是通过专利权质押取得的贷款,银行对专利权质押贷款事实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企业专利权质押给担保机构的,由担保机构提供承诺书,承诺企业是通过专利权质押取得的担保,担保机构对专利权质押担保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申报企业提供的信用承诺书,承诺此次申报《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申报书》所涉及所有信息及相关附件材料均真实、合规,并承诺不重复申请市区两级政策。如有不实之处,或违反相关规定,愿意接受相关处理,并取消申报补助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