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充分释放内需潜力,壮大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0〕56号),现就我省组织推荐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内容
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向,面向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从提升产品服务供给、加快模式创新和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着力,遴选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二、申报要求
(一)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我省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和融合创新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示范项目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能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信息消费健康良性发展。示范内容包括5类领域10个方向(详见附件1)。
(三)各市、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示范项目申报,国家级信息消费示范市(合肥)重点组织申报。各示范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申报材料时,同步在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www.xinxixiaofei.com/sfxm)注册登录,并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四)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优先享受有关政策支持,优先推荐参加世界智能大会、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信息消费城市行等活动进行宣传,加大示范项目推广力度。
三、报送方式
各市、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并上报,于2020年4月24日(星期五)前将《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2份)(见附件2)、《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和推荐意见函报送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