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有机废气处理设备蓄热催化燃烧设备参数设置
工业VOCs吸附法治理工程为例,其由主体工程和辅助工程组成。主体工程包括废气收集、预处理、吸附、吸附剂再生和解吸气体后处理单元(如有脱附,下面讲解均含脱附)。若治理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物时,还应包括二次污染物治理设施。辅助工程主要包括检测与过程控制、电气仪表和给排水等单元。
在进行工艺路线选择之前,根据废气中VOCs的回收价值和处理费用进行经济核算,优先选用回收工艺。治理工程的处理能力应根据废气的处理量确定,设计风量宜按照大废气排放量的120%进行设计。吸附装置的浄化效率不得低于90%。
连续稳定产生的废气可以采用固定床、移动床(包括转轮吸附装置)和流化床吸附装置,非连续产生或浓度不稳定的废气宜采用固定床吸附装置。当使用固定床吸附装置时,宜采用吸附剂原位再生工艺。
当废气中的有机物具有回收价值时,可根据情况选择采用水蒸气再生、热气流(空气或惰性气体)再生或降压解吸再生工艺。脱附后产生的高浓度气体可根据情况选择采用降温冷凝或液体吸收工艺对有机物进行回收。
当废气中的有机物不宜回收时,宜采用热气流再生工艺。脱附产生的高浓度有机气体采用催化燃烧或高温焚烧工艺进行销毁。
当废气中的有机物浓度高且易于冷凝时,宜先采用冷凝工艺对废气中的有机物进行部分回收后再进行吸附浄化。
选择废气治理方案的几个基本要素:根据废气成分(是否含有水分、固态物、油状物,及处理难易程度)、浓度(高、低)、排放形式(连续或间歇排放)选择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