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最新发布的通知,2019年合肥市开展针对困难企业认定的申报工作,若是申报成功后每人会有7500元的资金补助,对于企业而言真的是非常利好的消息,也能解决困难企业的燃眉之急。具体该项目如何申报,申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咨询电话:0551-65300258 ,下面针对该项目具体申报内容如下:
合肥市困难企业认定条件
(一)原则上向劳动密集型企业倾斜。暂时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失业保险费返还条件;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可补缴);
3.与工会组织(含企业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4.2018年度生产经营亏损或2019年连续三个月出现亏损,有未执行完或2019年新签订的生产订单合同(或产品买卖协议)的企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纳入认定范围:
1.生产经营活动不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
2.恶意拖欠职工工资;
3.被依法宣告破产;
4.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决定提前解散;
5.失信企业或受环保处罚企业。
二、困难企业认定程序
(一)县(市)、区人社部门初核。符合条件的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向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申报(见附件1,其中企业盈亏情况原则上需要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信息表(见附件2)汇总报至市人社部门。
(二)市级部门会审。市人社部门汇总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清单,与市发改、经信、财政、商务、环保、税务部门联合会审,确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困难企业名单。
三、工作进度安排
困难企业认定工作原则在9月底集中进行,各县(市、区)应分别于9月20日前完成对所在地企业的认定、汇总和上报工作。
四、资金返还工作
稳岗返还标准、企业申报流程、返还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66号)文件精神执行。
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申请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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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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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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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或国有控股 £股份制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民营企业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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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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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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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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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
2018年度生产经营亏损( ) 2019年连续三个月亏损( ) 勾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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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完成或2019年新签订生产订单合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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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裁员率 |
% |
2018年度企业月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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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职工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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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费缴纳情况 |
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且正常缴费( )欠缴( ) 勾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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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征信情况 |
是否失信 是( ) 否( ) 勾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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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意见 |
以上提交的各项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内容,我单位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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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由企业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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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人社部门 会审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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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经信部门 会审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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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发改部门 会审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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