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往年的时间一般有两次申报机会,分别是5月份和8月份。根据最新消息,目前宿州市正在大力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的工作,鼓励企业发展高新领域做大做强。下面针对宿州市高企情况先来了解一下申报需要注意哪些?
一、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范围
1、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2、2015年通过认定和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已更名的企业),按照《认定办法》规定,今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终止,均须提出认定申请。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二、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清单及有关注意事项见附件1。企业所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要对照《认定办法》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8项条件。
三、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程序
1、企业自我评价。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2、网上注册、申报。未注册企业可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注册登记,选择所在市科技局作为注册信息管理机构,并提交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在网上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3、县区、园区推荐。县区、园区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对辖区内企业申报做好服务,并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税务机关应重点审核并分户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审核表(税务机关适用)),根据审核结果,形成推荐意见,向市有关部门推荐。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园区要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材料。
2、部门协作,密切配合。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三章第11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8个条件):其中:第1-4条、第7条、第8条由科技部门负责,财政部门配合;第5条、第6条由税务部门(企业所得税主管部门)负责,科技部门配合。
3、突出重点,强化辅导。针对申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将根据工作安排择期深入企业开展精准帮扶,帮助企业规范认定,足额享受政策。
2020年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咨询热线:13339105710(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