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创板挂牌政策为满足不同发展阶段和培育成熟度挂牌公司需要,科创板设精选层、培育层和基础层,并实行分层管理。
安徽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减负增效纾困解难优化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安徽省财政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完成改制并挂牌的再奖补10万元,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的奖励200万元!(文末附各地市补助政策参考)
(一)、基本条件
1、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注册;
2、股权清晰,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治理结构;
3、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满一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4、主营业务明确;
5、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没有处于持续状态的重大违法行为;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同层级条件
1、精选层:股份有限公司,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认定的科创企业,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8%;
3)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
4)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
5)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获得知名投资机构一定金额的投资。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2、培育层:有限责任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认定的科创企业,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
1)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800万元;
2)上年末净资产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3)已获投资机构投资或金融机构贷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4)主导产品、技术获得国家级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
3、基础层:科创型有限责任公司,并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万元;
2)上年末净资产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3)已获投资机构投资或金融机构贷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4)主导产品、技术获得国家级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
挂牌材料
(一)、一般性文件
1、公司证券进入市场挂牌转让的申请;
2、关牌转让证券说明书;
3、挂牌公司结合科创板定位,就是否符合相关行业范围、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较强成长性等事项的说明;
4、推荐商就挂牌公司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专项意见。
5、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有关公司证券进入市场托管或挂牌转让的决议;
6、公司与推荐上签订的推荐挂牌协议;
7、推荐商出具的推荐报告;
8、推荐商关于挂牌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
9、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相关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函。
(二)、不同层级相应文件:
申请在不同层级挂牌的企业,除按本条第(一)款要求提交一般性文件外,还应根据不同层级标准要求提交相应文件:
1、精选层:
1)符合精选层挂牌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
2)推荐商出具的企业预计市值分析报告;
3)经具有专业服务商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4)有具有专业服务商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挂牌的法律意见书;
5)公司内部治理情况介绍;
6)中心规定的其他文件。
2、培育层
1)符合培育层挂牌条件的额相关证明文件;
2)企业股份制改造计划;
3)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4)中心规定的其他文件。
3、基础层:
1)符合基础层挂牌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
2)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3)中心规定的其他文件。
各地市奖补政策参考
合肥经开区
对在区科技局备案并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未股改直接挂牌的企业,给予8万元奖励;股改后挂牌的企业给予28万元奖励;安徽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的中小企业,按首次股权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合肥蜀山区
对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 8 万元奖励。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的中小企业,按首次股权融资额的 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财政奖励金额不超过 70万元。
合肥高新区
对已完成股改并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公司核心管理团队一次性20万元奖励。
合肥肥西县
对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长板”(经过股份改制)挂牌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他板块(农业板、科技板等,该板块实行总量控制,总量以市政府下达任务为参照)成功挂牌企业,给予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转板企业不重复享受补贴)。
合肥肥东县
根据其所挂板块成本给予不高于40万元奖励,其中未完成股改的奖励6万元。
合肥巢湖市
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并实现融资的中小企业,市财政按企业首次股权融资额的1%给予最多不超过70万元的奖励。
合肥瑶海区
对企业进入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给予企业5万元奖励。
合肥包河区
对企业进入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给予企业8万元一次性奖励;省股交中心挂牌取得首次融资并将融资投资与包河区的挂牌企业,分别按首次股权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70万元。
合肥长丰县
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且在合肥市直接融资后备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备案,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融资的中小企业,且在合肥市直接融资后备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备案,按企业首次股权融资额(在本县内投资部分)的5%给予最多不超过70万元奖补。
合肥庐阳区
对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 10万元一次性奖励;完成股改的并挂牌的企业,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
芜湖市
成功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托管的,给予不低于8万元奖励;企业完成股改并成功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中小企业首次股权融资的,在省级奖励基础上,按其首次股权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 。
蚌埠市
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企业,推荐申请省“制造强省”政策支持,每户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补;市再按照省奖补资金1:1配套奖补。
淮南市
企业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简称省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需要股改的成长板企业,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不需要股改的科技板、农业板企业,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凤台县
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需要股改的成长板企业,一次性奖励25万元;不要股改的科技板、农业板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马鞍山市
企业与主办券商等中介机构签订挂牌辅导及相应服务协议,并已完成股份制改造及获得挂牌申请受理函的,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60万元和5万元。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安徽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和10万元。挂牌企业首次实现股权融资,并全部投资我市的,由市、县(区、开发园区)财政按次年企业缴纳各项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各自地方所得部分增量的50%给予奖励。
淮北市
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专板”挂牌的专精特新企业,市财政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市财政给予4万元一次性奖励,受益县区(园区)给予5万元奖励;对在境内外交易所、“新三板”和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权融资的企业,按融资额1%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各县区要出台相应的配套扶持政策。
铜陵市
对新上市(挂牌)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黄山市
四板挂牌奖补最高40万元。其中:经规范性股改后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长板挂牌的,一次性奖补40万元。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农业板、文旅板、中医药板、专精特新板等非成长板挂牌的,一次性奖补5万元。对纳税地为市内各区县的企业奖补标准:按市本级企业奖补标准的50%执行。挂牌企业引进私募股权投资或通过新三板及安徽省股权交易托管中心等场外市场挂牌交易,由市级财政按首次股权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70万元。
阜阳市
当年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和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长板”“专精特新板”挂牌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一次性奖补。
阜阳市颍州区
对完成股份制改造注册公司,成功在四板挂牌的企业,区政府给予50万元奖励,分两阶段进行。 1.对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完成公司注册登记的企业,在获得安徽省股权交易中心受理文件后,区政府给予20万元奖励。 2.成功在四板挂牌后,区政府再给予30万元奖励; 对未经股份制改造但成功在四板挂牌的企业,区政府一次性给予6万元奖励。
宿州市
对在省股交中心成长板挂牌的企业,市政府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在省股交中心科技板或农业板挂牌的企业,市政府给予3万元的奖励;对在省股交中心首次实现融资的,按融资额3%再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
滁州市
针对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受益财政分别给予100万、60万奖励。
六安市
在省内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的扶持政策由各县区自行制定。
宣城市
对在地方性场外市场挂牌的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励;对在“新三板”和地方性场外市场挂牌融资的中小企业,由受益财政按首次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
池州市
企业成功在四板挂牌的,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挂牌奖励30万元;对在“新三板”和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的企业,市级财政按首次股权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财政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对成功发行企业债、债务融资工具、私募债和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计划的,市财政按发行额度2%、最高不超过40万元给予奖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可另行出台相应的直接融资奖补政策。
亳州市
对企业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予以奖励:
(一)完成股份制改造及工商注册,成功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市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
(二)没有进行股份制改造,成功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现代中医药及健康产业亳州专板挂牌的企业,奖励10万元(其中市财政奖励5万元,同级受益财政奖励5万元)。
(三)没有进行股份制改造,成功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板、农业板等其他板块挂牌的企业,同级受益财政给予5万元奖励。企业挂牌后在新三板、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实现首次股权融资,市财政给予企业融资金额2%的奖励,其中在新三板融资奖励最高不超过70万元,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融资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亳州市谯城区
对企业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予以奖励:
(一)完成股份制改造及工商注册,成功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区财政给予10万元奖励。
(二)没有进行股份制改造,成功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现代中医药及健康产业亳州专板挂牌的企业,参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及直接融资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亳政秘〔2016〕173号)文件,由区财政奖励5万元。
(三)没有进行股份制改造,成功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板、农业板等其他板块挂牌的企业,参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及直接融资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亳政秘〔2016〕173号)文件,由区财政给予5万元奖励。 企业挂牌后在新三板、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实现首次股权融资,区财政给予企业融资金额1%的奖励,其中在新三板融资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融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