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成长型小微企业是指自主创业和技术、管理、商业模式等创新能力较强,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呈现较快增长趋势的工业类小微企业。
五点好处:
1、对省认定的成长型小微企业,根据综合评价情况,给予每户一次性奖补50万元。
2、享受所得税优惠减少15%,按照10%缴纳。
3、对省认定的成长型小微企业,依据有关政策给予资金奖补。
4、对省认定的成长型小微企业,优先向银行、担保机构、投资机构等单位推荐,提供金融服务。
5、对省认定的成长型小微企业,优先参加省组织的各类中小企业培训,提高小微企业的创业创新能力。
后续管理:
成长型小微企业有效期三年。省经信委每三年进行一次复评。
对省认定的成长型小微企业纳入省成长型小微企业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测。在有效期内的成长型小微企业每年按时报送监测数据。
省认定的成长型小微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由所在市、直管县经信委将有关情况报省经委。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认定:
(一)逾期不上报监测数据及材料的;
(二)出现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的;
(三)复评不合格的;
(四)主要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企业发生规模变化,不再符合第二章规定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