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检验检测服务业奖补资金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政策实施细则》第99条,加快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对新注册成立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 1.依法在合肥区域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2.具有必备的环境、设备和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认证机构批准文件;3.申报单位必须为2018年新成立机构,或原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内设检验检测机构2018年分离改制为新的独立机构;4.机构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及申请表(加盖公章)(附件1);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认证机构批准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资质的证明文件等复印件;4.反映机构投资总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设备购置的合同、发票等,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5.“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加盖公章)(附件2);6.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加盖公章)(附件3)。以上第2、3、4项应提供原件查验。
(二)《政策实施细则》第100条,促进检验检测机构参与国际交流,每年达成2个以上国际检测认证实验室互认的,给予该机构50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1.依法在合肥区域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2.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3.一年内达成2个以上(含2个)国际检测认证实验室互认。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加盖公章)(附件1);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3.一年内达成的国际检测认证实验室互认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4. “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加盖公章)(附件2);5.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加盖公章)(附件3)。以上第2、3项应提供原件查验。
(三)《政策实施细则》第101条:对制造业企业将检验检测业务发包给检验检测机构的,年度外包总额在300万元以上,按外包总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 1.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制造业企业;2.企业将检验检测业务外包给本市区域内专业检验检测机构,一年外包总额在300万元以上。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加盖公章)(附件1);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反映业务外包总额的检验检测业务外包合同、付款凭证、发票或非税收入票据、检验检测报告等材料的复印件(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4. “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加盖公章)(附件2);5.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加盖公章)(附件3)。以上第2、3项应提供原件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