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为安徽省新公示项目!很多企业了解大数据企业,对于大数据产业并不了解。今天科技申报中心详细解析安徽省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条件和具体要求内容:
安徽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主要围绕工业大数据融合应用、民生大数据创新应用、大数据关键技术先导应用、大数据管理能力提升4大类7个细分方向,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进大数据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安徽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要求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从事及应用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安全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单位。申报主体应在安徽省内注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申报项目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试点示范项目由各市经信局负责推荐。每个项目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的申报方向不超过1个。各市经信局推荐试点示范项目原则不超过5个。省直管县试点示范项目由所在市经信局一并推荐上报。
(三)需报送的材料包括:各市经信局出具的推荐意见函、推荐项目汇总表和《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须提供一式两份纸质版项目申报书)等。请各市经信局于2019年11月22日前,将推荐项目的有关材料以EMS邮寄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产业信息化发展处),推荐项目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命名格式为“推荐单位-排序-项目名-申报主体名称”。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本次申报通过网上填报,申报主体需在11月22日前登录“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和申报信息填写。纸质版材料内容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