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是指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展改革委”)管理的省统筹投资中,用于促进服务业发展的省级引导资金。设立引导资金,旨在贯彻实施“调转促”行动计划,支持服务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发展提升,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投入,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安徽省申报请咨询这个电话:0551-65300258
针对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合肥市针对2020年已启动该项目的申报工作,此次合肥市申报主要是针对下列领域才可以,分别是:
1.物流枢纽及重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主要支持国家物流枢纽铁路专用线、多式联运转运设施、公共信息平台;物流园区转运设施、现代化立体仓库;冷链物流设施等。
2.创新型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主要支持科技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金融商务、电子商务、创意文化、旅游休闲、健康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的创新型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3.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示范项目。主要支持深度嵌入制造业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围绕产业全过程提供生产性服务的重大示范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申报该项目也有相应的名额限制,具体名额条件是各市限报3个项目,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可各增报1个项目,不占所在市申报名额。支持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示范园区内项目优先申报。
2020年此次合肥市针对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申报条件如下: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省服务业发展规划,具有较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2.符合引导资金年度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
3.资金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良好的经营业绩、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法人一般是企业,公益性强的项目可以由事业单位作为项目法人。
4.单个申报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
5.项目建设条件成熟,前期手续齐备。项目核审备、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前期手续和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已落实,已经开工或能在2019年当年开工,项目建设期为1-2年。项目名称须与核审备、环评、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一致,如不一致,申报单位及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须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6.对国家及省级其他财政性资金支持过的项目(事项),原则上不予重复支持。
7.对县(市)区、开发区安排配套资金的项目(事项),优先给予支持。
8.项目需纳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项目库,本次填报的数据应与项目库数据一致。如未列入滚动计划的,近期抓紧上报录入项目库。
9. 项目需在合肥市重点项目智能管理平台完成注册和填报。
10.对具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一律不予支持。
以上内容是针对合肥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专项申报的相关内容,安徽省级政策和这个区别不是很大,各地市可参考时间。申报时间截止到9月20号,合肥市相关企业需要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