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创板挂牌政策为满足不同发展阶段和培育成熟度挂牌公司需要,科创板设精选层、培育层和基础层,并实行分层管理。
安徽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减负增效纾困解难优化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安徽省财政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完成改制并挂牌的再奖补10万元,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的奖励200万元!(文末附各地市补助政策参考)
(一)、基本条件
1、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注册;
2、股权清晰,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治理结构;
3、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满一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4、主营业务明确;
5、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没有处于持续状态的重大违法行为;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同层级条件
1、精选层:股份有限公司,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认定的科创企业,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8%;
3)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
4)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
5)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获得知名投资机构一定金额的投资。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2、培育层:有限责任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认定的科创企业,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
1)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800万元;
2)上年末净资产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3)已获投资机构投资或金融机构贷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4)主导产品、技术获得国家级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
3、基础层:科创型有限责任公司,并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万元;
2)上年末净资产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3)已获投资机构投资或金融机构贷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4)主导产品、技术获得国家级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
挂牌材料
(一)、一般性文件
1、公司证券进入市场挂牌转让的申请;
2、关牌转让证券说明书;
3、挂牌公司结合科创板定位,就是否符合相关行业范围、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较强成长性等事项的说明;
4、推荐商就挂牌公司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专项意见。
5、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有关公司证券进入市场托管或挂牌转让的决议;
6、公司与推荐上签订的推荐挂牌协议;
7、推荐商出具的推荐报告;
8、推荐商关于挂牌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
9、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相关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函。
安徽省科创板挂牌咨询热线:13339105710(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