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业是既一个传统产业,也是现代物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潜力较大的朝阳产业。新中国的仓储业,与我国经济发展与改革开放的总体形势相适应,可以划分为四个发展阶段:
阶段,1978年之前,国有仓储企业一统天下,仓储设施在商业、外贸、粮食、物资、供销社五大流通系统封闭管理与运行;
第二阶段,1979年至1992年,国有仓储企业实施各项改革,经营方针由“不赔不赚”到“自负盈亏、略有盈余”,经营管理由“吃大锅饭”到“经营责任制”,经营范围由“系统内部服务”到“对社会开放”、“一业为主、多种经营”;
第三阶段,1992年至1998年,国有仓储企业探索创新与个体私营仓储企业共同发展,原商业部、原物资部与原国内贸易部先后推动物流中心与配送中心建设试点,但成功的不多;涌现出大批个体、民营仓储企业;
第四阶段,1999年至现在,仓储业在经营主体、经营管理与设施技术等方面逐步现代化,现代仓储业逐渐显现:国有仓储企业通过公司化改制成为市场主体,民营与外资等新的投资人大幅进入仓储业;仓储业固定资产投资与增加值高速增长;仓库货架设施得以更新改造、新增大批现代仓库设施;仓储业经营业态细分,仓储地产、金融仓储、私人仓储等业态先后产生、并形成一定规模;仓储企业的服务功能逐步完善创新了许多增值服务,仓储企业逐步坚定了配送中心的发展方向。
货架科学性管理应遵守三大原则
1、明确标识储位 先将仓库货架的储存区域详细划分,并加以编号,让每一种预备存储的商品都有位置可以存放。商品的存放位置须明确,而且经过储位编码,不可以是边界含糊不清的位置,例如走道、楼上、角落、或某商品旁等。商家应该明确一点,就是仓库的过道不能当成存储位置来使用,虽然短时间会得到一些方便,但这样会影响商品的进出,违背了货架科学性管理的基本原则。
2、有效定位商品 依据不同商品保管方式的不同,应该为每种商品确定合适的货架储存单位、储存策略以及存放分配规则,以及商品其他存储是应当考虑的因素,把商品有效地分配放置在先前所规划的储位上,流通速度快的商品一般应该放置在靠近出口处,同时还得注意不同种类的商品应当进行有效、科学地区分开,例如食品不能和洗涤剂商品放置在一起,有些危险商品还得进行安全存放,减少危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