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需要满足的条件和奖励政策内容如下:
一、支持领域
项目申报领域为现代物流和科技服务(工业设计、检验检测)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省服务业发展规划,具有较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2、符合引导资金年度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
3、资金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良好的经营业绩、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法人一般是企业,公益性强的项目可以由事业单位作为项目法人;
4、申报引导资金的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单个项目申请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上限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0%。
5、项目核审备、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前期手续和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已落实,已经开工或能在2017年当年开工,项目建设期为1-2年;
6、对国家及省级其他财政性资金支持过的项目(事项),原则上不予重复支持;
7、对县(市)区、开发区安排配套资金的项目(事项),优先给予支持;
8、项目需纳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项目库,本次填报的数据应与项目库数据一致。如未列入滚动计划的,近期抓紧上报录入项目库。
(二)资金申请报告须包含以下附件:
1、项目申报表、营业执照、核准或备案、土地证、工程规划许可证、环评手续、资金证明材料、工程进度证明材料、相关部门的资质材料(如研发中心证书)和申报单位真实性承诺等文件;
2、购买房屋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书;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房屋产权证书、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平面图等相关证明文件。
奖励政策:
采用投资补助方式支持的,单个项目(事项)资金安排额度最低不得少于100万元,支持比例一般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或总费用的10%。
采用贴息方式支持的,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法定基准利率确定,单个项目贴息期限最高不超过2年,贴息额度不得低于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