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不分高低贵贱,企业只要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就需要为员工购买社保。关于试用期是否要为员工购买社保,很多企业尚未清楚这一点。实际上是先有合同再有试用期。一般来说,签1年的劳动合同,法律规定的试用期是1个月。而试用期也是要交保险的。只要劳动关系存在,用人单位就必须给劳动者交保险。但有些求职者因个人原因不愿意交保险,也就不要求用人单位交保险,一些企业觉得这是好事,占便宜了,但其实也是陷阱。
我司(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专业帮公司、分公司、外地驻深圳办事处、外资公司办理劳动事务工作(社保公积金)以及劳务派遣,帮助不想设立社保账户和不能注册社保账户企业员工解决社保、公积金等福利问题,让企业合法用工,员工更加忠诚于企业,达到互惠互利的效果。首先,外包社保是大势所趋,各类企业为了让员工把最主要精力投向公司业绩和服务上,将人力资源琐碎的事情外包给专业的人力资源公司处理,资源整合,让员工在最短的时间发挥巨大的作用。企业或个人与专业的人力资源公司建立委托与代理关系,由人力资源公司代管代理劳动保障方面的事务,在市场变化不断加剧和社会分工日渐专业化的今天,它因能帮助企业提高效率、节省运作成本、充分赢得竞争优势而受到企业的广泛推崇和运用。
而且有一点,对于刚刚起步的中小企业,自己去开设以及管理一个社保账户是十分繁琐的工作。暂且不说开户程序的繁琐程度,因为社保政策的频繁变更(比例的不定期调整、每年基数的申报)、社保缴纳流程的复杂琐碎(社保局办理人员名单的申报、地税局每月申报需缴纳的社保费,社保每月的增减员情况),很容易出现漏缴、多缴或者无法缴纳的状况,造成人事专员大量精力的耗费。
再有一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综合以上几点,企业将琐碎的劳动事务外包,将会把企业从不断解决琐碎人事事务的尴尬局面中解脱出来,而将精力放到企业战略性的工作中去。我们就是企业的人事部,我们愿意利用我们的专业来为企业排忧解难。
骏伯人力统一管理企业事务,客户只要对应骏伯公司的客服专员,将全国的人事事务轻松搞定,不用在分支机构设立人事部门或人事专员职位,而利用骏伯公司庞大的、全国的、专业的服务平台。截止目前,骏伯已形成以广州总部、北京、上海、深圳分公司为主线的全国性服务网络,可实现68个城市同时操作。
一方面、简化总公司对分公司遥控管理环节,降低了这方面的管理成本。
一方面、提升员工满意度:解决驻异地的分公司或办事处员工的社会保险等福利所产生的工作地点与购买社会保险所在地分离的问题,让员工切实享受到了在工作地享受社会保险及相关福利的便利,得到员工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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