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6502强光防爆头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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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6502强光防爆头灯按国家相关规定生产的新型强光防爆头灯,该型头灯选用国际上最先进的LED冷光源、锂离子蓄电池,具有安全、长寿命、轻巧方便、无污染、免维护的优点。 J-M6502LED双光源锂电矿灯(以下简称锂电强光防爆头灯)是以锂电池为电源的矿用井下携带式照明灯具,也可供隧道工程、电力、铁路、公路施工抢修、江海养殖、船舶作业、军警抢险救灾等场合作紧急照明用。 性能特点 使用环境条件与安全 : 锂电头灯可在-20℃~60℃的环境下保证正常使用。 锂电头灯严禁使用人员在井下将灯头打开,或采用其它任何可导致矿灯正负极同时外露的行为。 严禁碰撞或摔打头灯,以免对矿灯安全使用造成损坏。 安全性 : 锂电头灯的灯头壳和电池槽盖采用高强度工程塑料及添加剂热压新工艺,具有优良的防爆、抗静电、抗冲击性,可在各种易燃、易爆场所直接使用。 锂电头灯电路采用高分子PTC微电子芯片组成自动断电和自动短路保护装置的安全电路,一旦发生故障,能在1ms内切断电路,可实现矿灯的本质安全。当故障排除后重新开启开关自动恢复正常。 轻巧方便: 分体式锂电矿灯总重量为650g,一体式锂电矿总重量为500g,大大减轻使用人员的劳动负荷,提高工作效率。 长时效低功耗 主要特点:锂电矿灯的LED光源工作时间达12小时,在全寿命期间灯泡无故障、免维护更换。工作电流仅350mA,减少电能消耗,蓄电池充电循环使用无污染、无腐蚀、无记忆,可随时充电,500次内免维修更换,一次充足,可连续照明12时以上,辅灯可连续照明20小时以上,可满足特殊情况下的照明需要。 亮度强 :锂电头灯以1W的LED作为主光源,照度在1200Lx以上,辅光源采用6颗小功率LED. 技术参数 额定容量:3Ah 标准电压:3.6V 照明时间:12h 品质保证 本产品严格按照IS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进行质量控制,确保产品高于国家标准,完全达到设计要求,本产品实行3年保用,自购买之日起3年内,产品正常使用下出现任何故障由本公司免费维修。 外壳防护等级:IP65 |
KL4LM型矿灯
产品使用说明书
1、 概述
1.1 产品特点
1.1.1 KS4LM(A)型矿灯(以下简称矿灯)是以免维护蓄电池为电源的照明灯具。具有体积小,重量轻、免维护等特点。
1.1.2 采用的大功率白光LED光源具有抗震动冲击、光电转换效率高。连续点灯时间长、寿命长等特点。电池采用铅酸免维护阀控式蓄电池,体积小,重量轻,免维护。
1.2 使用环境条件及工作条件
1.2.1 使用环境温度为0℃~+40℃;
1.2.2 适用于瓦斯矿井和一般矿井。
1.3 产品型号及意义
2. 结构特征和工作原理
2.1 结构特征
2.1.1 矿灯为携带式,由矿灯、电缆和蓄电池(包括铅酸免维护蓄电池、安装保护设置和蓄电池等)构成,灯头内设有两个光源,灯头可固定在矿用安全帽上;
2.1.2 免维护铅酸蓄电池输出端设置有安全保护装置,具有短路保护功能。
2.1.3 采用灯头充电方式,只须将灯头的充电开关插到充电架的充电插头上,按顺时针方向旋转180℃即可自动充电。
2.2 工作原理
2.2.1 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通过设置在输出端的安全保护装置为矿灯提供照明电源。通过电缆与灯头的连接,通过切换灯头上的开关可以分别用主光源或辅光源进行照明,当由于某种原因引起短路时,安全保护装置会在15ms内切断电路,故障排除后自动恢复供电。
2.2.2 矿灯放电时,将灯头上的开关接通主光源(或辅光源),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通过LED驱动电路向主光源(或辅光源)提供恒定的工作电流0.18A(或0.05A)。
2.2.3 矿灯充电采用恒流/恒压充电方式,各充电回路单独控制,放电程度不同的矿灯可以随时上架充电,互不干扰,减化充电手续,如暂不使用,可以不下架。
3 技术特性
3.1 产品执行标准
GB7957-2003《矿灯安全性能通用要求》
MT26-2004《KS型矿灯》
Q/BY008-2009《KS4LM型矿灯》】
3.2产品防爆型式:防爆特殊型;标志:EXSⅠ
3.3 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数值 |
备注 |
|
1 |
额定电压 |
V |
4 |
||
2 |
额定容量 |
Ah |
4 |
第五次放电容量 |
|
3 |
点灯时间 |
h |
≥11 |
||
4 |
LED额定电压 |
V |
4 |
||
LED额定电流 |
主光源 |
A |
0.150 |
||
副光源 |
0.050 |
||||
5 |
最大照度 |
点灯开始时 |
lx |
≥2000 |
距灯1m处 |
点灯11小时后 |
Lx |
≥1500 |
距灯1m处 |
||
6 |
蓄电池保存期 |
年 |
0.5 |
||
7 |
外形最大尺寸:长×宽×高 |
㎜ |
116.5×46 |
不包括灯头 |
|
8 |
全灯重量 |
Kg |
≤0.7 |
含电解液 |
|
9 |
蓄电池寿命 |
次 |
≥350 |
充放电循环次数 |
4. 使用操作
4.1 充电前的准备
4.1.1 开箱及检查
矿灯到矿后,在开箱前,应检查包装箱是否有损坏现象,开箱后应检查箱内所附说明书、合格证和装箱单是否齐全,并检查零件是否有松动现象。
4.1.2 充电架应符合MT68《矿灯充电架》标准,且充电架应具有足够的精度和良好的稳定性。
4.2 补充充电
蓄电池出厂时为带液荷电状态,无需进行初充电。如果蓄电池启用时间与蓄电池生产时间间隔时间短,用户可直接使用;如果间隔时间超过两个月,蓄电池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电量会有所损失,建议在使用前进行补充充电。充电方法参照日常充电。
4.3 日常充电
矿灯每次使用结束后均应及时充电。充电采用恒压4.85V±0.05V充电,充电时只需将灯头插到充电架的充电插头上,接通充电回路即可,充电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5h。矿灯每使用1个月,应进行一次深充放循环,放电时间15h~20h,充电时间大于12h。
4.4 使用注意事项
矿灯使用过程即蓄电池放电过程,若矿灯连续使用时间超过11h时应及时充电,以免蓄电池过放电,缩短蓄电池寿命。
5 常见故障分析与排除
故障现象 |
原因分析 |
排除方法 |
充电时指示灯不亮或闪烁 |
灯头与充电插座接触不良 |
检查灯头与接触座是否良好直至充电指示灯恒亮 |
矿灯忽亮忽暗 |
LED驱动电路损坏灯头内开关触头松动 |
更换LED驱动电路检查开关触头接触是否良好 |
矿灯不能充电 |
免维护保护器损坏充电控制板损坏 |
更换免维护保护器检查、修理充电控制板 |
矿灯充电后点灯时间不够 |
电池寿命终止 |
更换电池 |
电池槽鼓肚 |
充电电流大 |
减少充电电流及充电电压;检查阀体是否堵死 |
容量不够 |
充电电流、电压及时间不符标准 |
调整充电电流、电压、时间等措施。 |
电池露液 |
安全阀渗漏 |
更换矿灯或电池 |
6 注意事项
6.1 矿灯应按照安全规范要求使用,严禁在井下随意拆卸和更换零部件;
6.2 对已使用过的矿灯中途停止使用时,应将矿灯充足电后妥善保存,在使用之前应进行一次日常充电;
6.3 在检修灯头部分故障时严禁用“打火法”来检查矿灯是否有电或者线路是否有故障。
6.4 矿灯内部必须设置保护器,并且符合MT/T395标准。如果保护器损坏必须更换同厂家、同型号、并且在安检有效期的产品。
6.5 矿灯的维修必须在地面进行,在使用中出现故障,上井后应立即维修,零件不全或有故障的矿灯不准下井使用。
6.6 在矿灯维修过程中不得改变矿灯的电路结构。
6.7 必须选用与本品配套的充电架或经本公司认可的充电设备,充电架应符合MT68-2002标准,应保证恒压、恒流对其充电,以免造成电解液干涸,影响寿命。
6.8 安全警示
·缺少零件的矿灯严禁下井使用;
·矿灯的维护、维修、充电工作必须在地面进行;
·严禁摔打矿灯;
·严禁在井下拆卸矿灯或更换零部件;
·严禁随意改变产品结构或零部件;维修时严禁改动电路结构,严禁改变电子元器件的
型号规格、参数,维修更换元件时,必须采用本厂相同型号。
·严禁将矿灯用于其他用途,如抽烟、放炮等;
·严禁将矿灯靠近或投入火源中;
·若更换矿灯保护器或电缆,必须采用相同型号且在安标有效期内的产品,保护器应 符合MT/T395标准要求,电缆应符合MT818.10标准要求。
·矿灯若出现故障,必须采用相同型号的产品;
·矿灯若出现故障,上井后应立即维修,存在故障的矿灯不能下井;
·报废矿灯应集中管理,由专业单位或生产单位回收处理。
7. 运输和储存
7.1 矿灯在运输过程中不许受剧烈冲击后曝晒雨淋,不得倒置,严防摔掷、翻滚、重压;
7.2 矿灯应贮存在环境温度(0~40)℃,干燥、清洁及通风良好、无腐蚀性介质的仓库内,堆放不应高以超过底部电池箱的承荷程度。
8. 其他
8.1 矿灯在规定的运输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6个月之内,容量应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
8.2 本厂对提供的质量负责,提供快捷、有效的售后服务,矿灯灯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使用中若发现有异常现象请与我公司联系。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樱花街116弄50号
电话:021-59150111传真:021-39152871
邮编:201801
电子开关矿灯补充使用说明书
一、概述
1.1产品特点
KL4LM(A)型矿灯是根据GB7957-2003《矿灯安全性能通用要求》等有关标准的规定设计制造的,该矿灯具有体积小、重量轻、随身携带方便、寿命长、照度高、充电快、无污染、免维护、用电省和使用安全等优点,自主开发国内先进电路由主光源自动转辅助光源,能评估电池电量,在主光源工作状态下,当电池电量少时,由主光源自动切换为辅助光源。当电池电量极少时主光源同辅助光源自动关闭,提高锂电池放电的安全性避免产生危险。电池充电系统能自动故障诊断。同时在井下万一发生特殊情景时微光起到了救生作用。辅助光源可连续照明30小时以上。该矿灯采用锂离子电池为电源并在电池组内装有过充电、过放电、过电流、过热保护电路,延长了电池的寿命。由于矿灯的电池装在灯头内,因此结构轻巧、使用人员携带十分方便,提高工作效率。
1.2 主要用途及适用范围
KL4LM(A)型矿灯(以下简称矿灯),是以锂离子电池为电源的矿用井下携带式照明灯具,主要适用煤矿、化学矿山、金属矿、隧道工程,野外夜间作业等其它场所工作人员随身携带照明用工具。
1.3使用环境条件与工作条件
a) 环境温度为–5℃~+40℃;
b) 周围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5 %(+25℃时);
c) 大气压力在(80~106)Kpa范围内;
1.4型号含义
1.5 产品执行标准
GB7957-2003《矿灯安全性能通用要求》
Q/BY005-2005《KL型矿灯》
1.6 产品防爆型式 ExsI。
二、结构特征及工作原理
2.1 KL4LM(A)型矿灯由灯头组件、电缆、蓄电池部份(包括锂离子电池安全保护装置)等构成,灯头内设有LED光源,灯头可固定在矿用安全帽上。
2.2 L4LM(A)型矿灯由电源、灯头、LED发光二极管、开关等组成基本电路,灯头上设有电路轻触按扭,可控制主灯或辅助灯的发光或熄灭,灯头上设有充电装置,采用灯头充电方式,锂电池装有短路保护装置,一旦发生短路现象,能自动切断电源可保证使用安全。
三、主要技术参数
矿灯主要技术参数见表1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值 |
||
1 |
额定电压 |
V |
3.7 |
||
2 |
额定容量 |
Ah |
4 |
||
3 |
点灯时间 |
h |
≥16 |
||
4 |
LED光源 |
额定电压 |
V |
3.7 |
|
额定电 流 |
主光源 |
A |
0.15 |
||
辅助光源 |
A |
0.60 |
|||
5 |
最大照度(距1m处) |
点灯开始 |
lx |
≥2000 |
|
点灯16h |
lx |
≥1600 |
|||
6 |
锂离子蓄电池寿命 |
次 |
≥500(充放电循环次数) |
四、产品使用、操作方法
4、1产品使用
矿灯可持续放电或间歇放电,在使用前对锂电池的检查看矿灯外观是否完好,本产品使用锂离子免维护电池,一般情况下可直接使用。对于已存放时间过长或为保险起见可按下面充电方法予以补充电后再使用。
4、2操作方法
按第一下按扭矿灯(210mA)即可点亮,测试主辅光源是否正常,按第二下按扭矿灯工作用主光源(150mA)即可点亮,按第三下按扭矿灯辅助光源(50mA)即可点亮,按第四下按扭矿灯即灭,矿灯按扭设有四个方向一个为主光源主要为工作上用,另一方向为辅助光源主要为备用或非工作用。
4、3充电
矿灯交到灯房后,采用本产品配套的专用充电设备进行充电,专用充电装置插头插入头灯充电插座即可进行充电,灯头内已设置自动恒流恒压充电控制器,可用传统的5V恒压型矿灯充电架进行充电,充电时间不超过8小时充满后能自动停止充电。
五、故障分析及排除
故障现象 |
原因分析 |
排除方法 |
备注 |
灯光发暗 |
1.电池容量不足,或超过规定点灯时间; |
1.检查灯头里线路及各接头有无松动断裂、腐蚀等现象,然后采用拧紧、焊牢、除锈等措施2.按规定点灯时间使用;3.LED和电池的寿命将告终时请提前更换。 |
|
灯光闪,主光与辅助光源交替发光 |
1.灯头内各固定螺钉有松动;2.按扭松动或变形;3.放电回路电线时断时接或接触不良。 |
打开灯头检查各连接部位,针对左述原因分析采取相应措施排除。 |
|
点灯时间不够 |
1.充电没充足;2.灯头里有微短路;3.电池已衰减。 |
1.检查充电设备是否完好;2.打开灯头检查各连接部位是否有微短路;3.电池的寿命将告终时请提前更换。 |
|
主灯不能亮,辅助光源亮,主光与辅助光源都不能亮。 |
1.灯头内各固定螺钉有松动;2. 按扭松动或断路;3.线路断开或电池损坏。 |
先送到充电房用充电方式激活一下或用万用表检查电路、电池等,有损坏时更换新器件。 |
六、运输及贮存
6.1 矿灯在运输过程中不许受剧烈机械冲击,应避免受剧烈振动和摔碰,曝晒雨淋,翻滚重压。
6.2 矿灯应贮存环境温度为(–5~40℃),干燥及通风良好无腐蚀性气体的仓库中。
6.3 矿灯自生产日期起算,有效贮存期为半年。
七、开箱及检查
7.1检查包装外箱是否完整无损箱内产品数量和随机文件是否齐全。
a) 使用说明书 1份
b) 产品合格证 1份
c) 装箱单 1份
7.2检查产品外观是否完整无损。
八、注意事项
用户请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使用、维护和操作,不得随意更换零部件,不得任意摔打、撞击否则会影响到矿灯性能,甚至引发不安全事故的隐患。凡是违背上述规定而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本公司不承担责任,敬请用户配合。
九、安全警示
9.1缺少零部件的矿灯严禁下井使用;
9.2矿灯的维护、维修、充电工作必须在地面进行;
9.3严禁摔打矿灯各部位;
9.4严禁在井下拆卸矿灯或更换零部件;
9.5严禁随意改变产品结构或零部件;
9.6严禁将矿灯用于其它用途,如抽烟、放炮等;
9.7严禁将矿灯靠近或投入火源中;
9.8若更换保护装置,必须采用相同的型号产品;
9.9矿灯若出现故障,上井后立即维修,存在故障的矿灯不能下井使用;
9.10报废的矿灯应集中管理,由专业单位或矿灯生产单位回收处理。
十、售后服务及联系方式
矿灯灯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使用中若发现有异常现象请与我公司联系。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樱花街116弄50号
电话:021-59150111传真:021-39152871
CTJ-01ZW型矿灯充电器
使用说明书
1概述
1.1 用途
CTJ-01ZW型矿灯充电器(以下简称矿灯充电器)是以恒流恒压开关电源的给矿灯充电用充电器,也可供其它电源供电用。
使用环境条件与工作条件
a) 环境温度为–5℃+40℃
b) 周围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时)
c) 大气压力在(80~106)kpa范围内
e) 在无破坏金属和绝缘的气体及蒸气的环境中
MT68-2002 《矿灯充电架》
2 结构特征及工作原理
CTJ-01ZW型矿灯充电器由电源线、外壳、线路板、等组成基本电路,外壳上设有LED双色指示灯做充电指示,红灯指正在充电,绿灯指充电已结束,充电器之间已加装短路保护装置,一旦发生短路现象,能自动切断电源可保证使用安全。
3主要技术参数
充电器主要技术参数见表 1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值 |
1 |
输入额定电压 |
V |
AC 100-270 |
恒压输出额定电压 |
V |
DC 5 |
|
2 |
恒流输出额定电流 |
A |
1 |
4使用与维护保养使用前的检查
一般情况下可直接使用。对于已存放时间过长或为保险起见可检查后再使用。
5注意事项
5.1 矿灯充电器不允许自行拆卸和开启。
5.2 充电充电完毕拔掉电源线,延长其使用寿命。
5.3严禁将矿灯充电器在井下使用。
5.4严禁碰撞或摔打矿灯充电器,以免对矿灯充电器安全使用造成损坏。
6 运输和贮存
6.1矿灯充电器在运输过程中不允许受剧烈机械冲撞和曝晒雨淋,不得倒置,严防摔跌、翻滚、重压。
6.2产品应储存在室温(0~40)℃的干燥、清洁及通风良好无硫化物、硅化物、腐蚀性介质的仓库内。
6.3 矿灯充电器自生产日期算起,有效贮存期为2年。
7 随同矿灯充电器出厂的文件为:
a)使用说明书 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