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设计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广州君儒品牌策划有限公司
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Logo设计,并相应的收取甲方设计费 元(大写 元整)。
为了使乙方为甲方提供更优质的在线设计服务,请细心阅读以下条款,这些条款规定了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对版权的理解和定义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为依据。
最终设计稿的一切版权(包括图案与名称)归甲方所有,乙方保留在本网站展示的权利。但有关该设计稿的甲方信息将不会公开(除非甲方自己要求)。乙方的设计师在为甲方设计过程中所设计的非最终设计稿(例如初稿),的稿件及其设计理念的版权,归乙方所有。
1. 所有的初稿基本通过互联网提供,广州客户面谈设计除外。在乙方与甲方达成设计协议后,并在收到甲方的总金额的50%(即 元,大写 整)时,乙方就会开始为甲方设计。在整个过程中,甲方均可以通过网络形式观看到初稿及修改稿,最终定稿电子版会由乙方提供给甲方。此外,乙方不提供其它形式制作的稿件(包括纸质或其它材料做成的稿件)。
2. 在收到甲方的预付款后,乙方将会在设计套餐相应的工作日内完成初稿供你选择,如果乙方不能及时提供,乙方将减免甲方的设计总费用的10% 。
3. 根据你选择的设计套餐,将由乙方分配若干相应专业设计师专职完成你的设计任务,设计师分配的权利归乙方所有。
4. 在收到初稿后的7 日内(含第7 日),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修订请求。否则,乙方当成甲方认为乙方所提供的初稿已经无需进行修改,并且认为该设计项目已经完成。这时,甲方必须将余下的款项付清。
5. 如果已经进入初稿设计,在未提交给客户之前,客户单方面取消设计任务,那我们最多只会退回最多预交款的 30%;提供了初稿之后,我们将不退回预付款。
1. 所有修改稿件基本都是通互联网提供,客户要求面谈设计除外。乙方会提供1~3 个修改版本供甲方选择。双立同意,修改的目的是在初稿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完善。如果要作重大改变涉及到重新设计初稿(如由于甲方自己的原因,需要更改名称和其它重大修改),乙方保留每个加修 800 元的权利。
2. 当客户选定初稿后,又做重大改变(如由于甲方自己的原因,又想选择别的设计初稿进一步修改),乙方保留每返工一次加收 500 元的权利。
3. 如果甲方在确认设计稿件最终完成后,没有在接下的5个工作日内(含第5日)将余款结清,乙方保留通过法律程序向甲方索回余下款项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的权利。
4. 如果甲方同意购买乙方提供的不同稿件中的两个稿件时,第二个设计图须占全额50%付款。
5. 修改的周期视乎修改的复杂程度及甲方要求的变化及设计计划而定,最多不超过 8 个工作日。
6. 甲方在收到稿件的任何过程中,如果在 5 日内(含第5 日)没有回应及再次作出修改的请求,这表明甲方已经确认了设计稿为最终样式,而乙方也认为这种设计项目已经最终完成。
1. 当甲方确认最终搞完成后,甲方将会得到设计套餐对应的图片文件。最终稿件的提供都是通过互联网提供。乙方会向甲方提供最终稿的电子稿件,不提供其它形式制作的稿件。
2. 只有乙方在收到甲方余下的款项后,乙方才会将最终稿传给甲方。如果在 5 日内,甲方没有对是否收到文件做出回应,乙方有权认为甲方已经收到该文件。
3. 乙方不承担上述几种格式在甲方自己的电脑上支持或兼容中所涉及的硬件或软件的技术问题的责任。乙方不接受除了 LOGO 设计和乙方已经在本合同之外的其它要求。但对于甲方的某些特殊要求,乙方会尊重甲方的选择,并且尽量配合完成。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司(盖章) 乙方公司(盖章):广州君儒品牌策划有限公司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