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税:14%(关税:CIF ×14%);
2、 增值税:17%(增值税:(CIF+关税额)×17%);
3、 消费税:10%(消费税:[(CIF+关税额)/(1~10%)]×1
食品饮料类的进口到岸手续是先商检后海关。假如商检关未过,货物不准入关,要被退回。 商检要在货物监管区对所申报货物进行核对:包装是否符合标准,中文注册商标是否完备。另外还要对货物文件进行审核,包括出口国出具的卫生免疫证、产地证、质量保证书等等。对于红酒以“托”来包装的,如果是采用木托,还必须审核出口国出具的“熏蒸证明”。另外,就是对货物进行抽检。一般是按货物总数的千分之一进行抽检。检验是否符合国家进口食品卫生标准,另外剩余的抽检样品备存。
2.口岸进口食品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依照本条规定对进口酒类进行监督检验。对监督检验合格的加贴“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签发卫生证书(正本、副本)。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进口。
3.海关凭对外贸易经济主管部门签发的进口货物许可证和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签发的放行通知单并征shui后验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