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C51-DIP系列粉尘防爆操作柱
适用于:中国煤炭行业、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电力、冶金、铁路、钢铁、船舶、部队、、政府部门、大型企业、石化装置、石油平台、加油站、油泵房、中转站等易燃易爆场所,、电厂、煤矿、油站、洗煤厂、装卸码头、变电站、控制室、广场、锅炉房、冷库、地沟、下水道、冶金厂、地下通道、隧道、厂棚、井下、游轮、仓库、厂房、船用。适用于ⅡA、ⅡB、ⅡC级爆炸性气体环境。 21区、22区可燃性粉尘环境。
适用于ⅡA、ⅡB、ⅡC级爆炸性气体环境。 21区、22区可燃性粉尘环境。
1.可燃性粉尘环境危险场所21区、22区。
2.导电性粉尘和非导电性粉尘环境。产品特点
1.铸铝合金外壳,表面喷塑。
2.内装万能式转换开关、电流表、按钮、指示灯等。
3.可用万能转换开关的旋钮即可一孔取多孔。
4.30多种功能供客户选择
5.可根据用户要求特制(可以钢板焊接外壳,表面喷塑。)
6.钢管或电缆布线均可
7、符合GB3836-2000,IEC60079标准要求。
适用范围组别含义
1.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按各自的标准划分爆炸危险区域。我国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爆炸性气体环境分为O区、1区和2区。(与IEC国际电工委员会一致)
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0区一般只存在于密封的容器,贮罐等内部气体空间,在实际设计过程中1区也很少存在,大多数情况属于2区。
2.防爆电器设备分为二类:
Ⅰ类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
Ⅱ类除矿井以外的场合使用的电气设备
1.3Ⅱ类电气设备,按其适用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或最小点燃电流比,分为ⅡA,ⅡB,ⅡC三类;并按其最高表面温度分为T1-T6六组。
1.4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按引燃温度分组,见表1。
1.5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按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或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分级,见表2。
表1
组别 引燃温度t(℃)
T1 450<t
T2 300<t≤450
T3 200<t≤300
T4 135<t≤200
T5 100<t≤135
T6 85<t≤100
表2
类别 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mm) 最小点燃电流比
ⅡA ≥0.9 >0.8
ⅡB 0.5<MESG<0.9 0.45≤MICR≤0.8
ⅡC ≤0.5 <0.45
性质:在规定试验条件下,气体、蒸气爆炸性混合物的最小点燃电流与甲烷爆炸性混合物的最小点燃电流之比。中国规定气体、蒸气危险物质按最小点燃电流比分为ⅡA级,ⅡB级和ⅡC级。最小点燃电流比≤1.0,>0.8的为ⅡA级;≤0.8,>0.45的为ⅡB级;≤0.45的为ⅡC级。例如,乙烷、乙烯、乙炔分别为ⅡA级,ⅡB级,ⅡC级危险物质。
技术参数
1.执行标准:GB 3836.1、GB3836.2、GB3836.3、IEC6007-0、IEC60079-1、IEC60079-7
2.防爆标志:Exde II BT6
3.额定电压:AC 220/380V
4.额定电流:10A
5.使用类别:AC-14
6.防护等级:IP65
7.防腐等级:WF1
8.引入口规格:G3/4”
9.适用电缆外径:φ9mm~φ14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