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附着支承对其附加荷载的要求;
(2)全部附着支承点的安装符合设计规定,严禁少装附着固定连接螺栓和使用
不合格螺栓;
(3)各项安全保险装置全部检验合格;
(4)电源、电缆及控制柜等的设置符合用电安全的有关规定;
(5)升降动力设备工作正常;
(6)同步及荷载控制系统的设置和试运效果符合设计要求;
(7)架体结构中采用普通脚手架杆件搭设的部分,其搭设质量达到要求;
(8)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备并符合设计要求;
(9)各岗位施工人员已落实;
(10)附着升降脚手架施工区域应有防雷措施;
(11)附着升降脚手架应设置必要的消防及照明设施;
(12)同时使用的升降动力设备、同步与荷载控制系统及防坠装置等专项设备,
应分别采用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
(13)动力设备、控制设备、防坠装置等应有防雨、防砸、防尘等措施;
(14)其他需要检查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