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内容:倾斜、沉降、裂缝、地基基础、砌体结构构件、木结构构件、混凝土结构构件、钢结
构构件等,各参数的检测一般为现场检测。钢结构构件检测中,钢材抗拉强度试验法检测钢材试
件抗拉强度,钢材弯曲强度试验方法检测钢材试件弯曲变形能力。
检测过程:
1、调查厂房的使用历史和结构体系。
2、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厂房主体结构和承重构件。
3、厂房结构材料力学性能的检测项目,应根据结构承载力验算的需要确定。
4、必要时应根据厂房结构特点,建立验算模型,按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和使用荷载的实际
状况,根据现行规范验算厂房结构的安全储备。
5、综合判断厂房结构现状,确定厂房安全程度。
厂房评定:
厂房评定单元的承重结构系统组合项目的评定等级分为A、B、C、D四级,可按下列规定进行:
一、将厂房评定单元的承重结构系统划分为若干传力树。
二、传力树中各种构件的评定等级,可分为基本构件和非基本构件两类,并应根据其所处的工
艺流程部位,按下列规定评定:
1、基本构件和非基本构件的评定等级,应在各自单个构件评定等级的基础上按其所含的各个
等级的百分比确定:
(1)基本构件:
A级含B级且不大于30%;不含C级、D级;
B级含C级且不大于30%;不含D级;
C级含C级且小于10%;
D级含D级且大于或等于10%。
(2)非基本构件:
A级含B级且小于50%;不含C级、D级;
B级含C级、D级之和小于50%,且含D级小于5%;
C级含D级且小于35%;
D级含D级且大于或等于35%。
2、当工艺流程的关键部位存在C级、D级构件时,可不按上述规定评定等级,根据其失效后
果影响程度,该种构件可评为C级或D级。
三、传力树评级取树中各基本构件等级中的最低评定等级。当树中非基本构件的最低等级低于
基本构件的最低等级二级时,以基本构件的最低等级降一级作为该传力树的评定等级;当出现低
三级时,可按基本构件等级降二级确定。
四、厂房评定单元的承重结构系统的评级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A级含B级传力树且不大于30%;不含C级、D级传力树;
B级含C级传力树且不大于15%;不含D级传力树;
C级含D级传力树且小于5%;
D级含D级传力树且大于或等于5%。
五、仅以结构系统为评定单元的综合鉴定评级,可按照本条第二款执行。
注:①承重结构系统包括地基基础及结构构件。
②传力树是由基本构件和非基本构件组成的传力系统,树表示构件与系统失效
之间的逻辑关系。基本构件是指当其本身失效时会导致传力树中其它构件失效的构件;非基本构
件是指其本身失效是孤立事件,它的失效不会导致其它主要构件失效的构件。
③传力树中各种构件包括构件本身及构件间的连接节点。
厂房评定单元的综合鉴定评级分为一、二、三、四四个级别,应包括承重结构系统、结构布置和
支撑系统、围护结构系统三个组合项目,以承重结构系统为主,按下列规定确定评定单元的综合
评级:
一、当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围护结构系统与承重结构系统的评定等级相差不大于一级时,
可以承重结构系统的等级作为该评定单元的评定等级;
二、当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围护结构系统比承重结构系统的评定等级低二级时,可以承重
结构系统的等级降一级作为该评定单元的评定等级;
三、当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国护结构系统比承重结构系统的评定等级低三级时,可根据上
述原则和具体情况,以承重结构系统的等级降一级或降二级作为该评定单元的评定等级;
四、综合评定中宜结合评定单元的重要性、耐久性、使用状态等综合判定,可对上述评定结
果作不大于一级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