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目的,为根本,以人为本,是以人为目的,为根本,为出发点,为核心,以此激发人的活力与创造力。以人为本,就是在人性与文化假设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化的方式,表达对人的生命、尊严、权利的尊重。
以人为本,就是研究如何满足人的生命与需求,实现人在生理上的舒适、在精神层面的尊严,人在价值层面的发展,实现人的自由以及人的身心的全面解放。以人为本,初级层面就是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尊重人,在终极意义上是人的全面发展与心性的健康成长。
以人为本的思想,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包括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权利。人本和人权等概念既有一定的阶级性,但也是全人类共性的价值观。如,人的全面发展,人的解放,人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是以人为本的高层次的体现。
在企业,以人为本,首先体现为尊重员工,对员工负责,帮助员工发展。如,强生公司在其制定的经营信条中强调:我们要对员工负责,要赢得他们的信任;我们认可每个人独特的个性;我们必须尊重员工的人格,并欣赏他们的优点;我们必须给予员工安全感,福利应该合理而优厚,工作环境应该干净、整洁和安全;我们必须想方设法帮助员工履行其家庭责任;我们为合格的员工提供均等的雇佣、发展和提拔机会。
以人为本,在古代,谓之“人道”。“人道”是与“天道”对立的概念,是为人之道或社会规范,讲“人道”,就是人应有同情心与恻隐之心,从此为出发点,爱护人的生命、尊重人的人格和权利。人道主义,就是一种道德。信仰这种道德的目的,是改善社会,使人类以最小的痛苦来保持最大的享乐。人道主义是人文主义的重要的基础部分。人格主义则强调从精神层面把人看成是世界各种“人格”集合(人格是人的德性与智慧融合的精神)。
主张按照最高的人格(上帝)的意志或目的来发展人,强调宇宙是有秩序的,强调这种秩序是道德的秩序,主张人致力于“精神的自我修养与道德的再生。”但健全的人格,是德性与智慧的内在和谐,并通过与外部整合的理性思考在灵魂层面自然流露。